最近,很多客户都收到了一封来自NSW REVENUE的信,催促大家更新信托书(trust deed)里的声明,不然会被默认信托里有海外人士(foreign people),进而被多征收2%的土地附加税(land tax surcharge)。
如果您收到了这封信,今后有打算建立信托在新州置业的打算,或者购买新州房产的海外人士(非永居),请仔细阅读本篇文章哦!
为什么会被多收土地附加税呢?
2016年新州预算案提出,海外人士持有居住性土地房产,需要支付土地附加税。
您需要做什么?
(1)读相关法条,确保您的信托书符合以下要求:
- 信托的潜在受益人不是海外人士( ”无外国受益人要求“ );以及
- 信托条款不得以可能导致外国人成为潜在受益人的方式进行修改( ”无修改要求“)
网址如下:
(2)登录地税网上服务,登录您的账号(即收到信件的右上角),网址如下:
https://www.revenue.nsw.gov.au/help-centre/online-services/land-tax-online
(3)完成声明并上传符合(1)的信托书
完成期限是几号?
所有的程序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24:00前完成,逾期将自动默认信托成员含有海外人士,将多征收2%的土地附加税。
哪些信托会受到影响?
所有在新南威尔士州拥有住宅物业的全权信托或家庭信托都可能受到影响。贸易信托,单位信托和SMSF均不受影响,但是,混合信托可能会收到影响。如果信托所拥有的财产不是住宅财产,那么它就不会受到影响。
土地税和土地附加税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税(Land Tax)是政府每年向土地拥有者 ,按其所拥有的土地价值征收的一种税项。
土地附加税(Land Tax Surcharge),新南威尔士州政府,除了征收土地税之外,海外人士如果购置新南威尔士州居住性房产还有缴纳土地税附加税。
”海外人士“均需缴纳土地税附加税,包括:
(1)个人买家,即:
- 不满足200天居住要求的澳洲永居签证(PR)或者新西兰444签证持有人
- 其他工作签证、学生签证、访客签证、过桥签证等临时签证的持有人;甚至是不持有澳洲签证的人视为海外人士;
(2)公司买家,即:
- 由海外个人、公司或政府持有实质性权益(超过或者等于20%)的公司;
-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海外人士、公司或政府合计持有实质性权益(超过或等于40%)的公司;
(3)买家通过信托形式进行购买,即:
- 由海外个人、公司或政府持有的实质性权益(超过或者等于20%)的信托受托人;
-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海外个人、公司或政府合计持有实质性权益(超过或等于40%)的信托受托人、外国政府、外国政府投资者、海外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以及符合2015年FAT规定的其他人。
除以上提及海外人士以外,澳洲公民,以及在同一个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度内,在澳洲累计住满200天的澳洲永居签证(PR),新西兰444签证持有人,和配偶临时签证(子类别为309或820)持有人无需缴纳土地附加税。
换句话说,澳洲公民,甚至持有双国籍的澳洲公民,不管你待在澳洲境内还是境外,都无需缴纳土地附加税;而非永居签证持有人,比如说工作签和学生签,即使住在澳洲超过200天,也算海外人士,需要缴纳土地附加税。
土地税附加税(Land Tax Surcharge)税率如何计算?
土地税附加税没有免税门槛,2017年为0.75%,从2018年1月1日开始附加税率上调至2%;比如,在2019年12月31日某土地评估价值为$5,000,000,那么2020年纳税年度的附加税=$5,000,000*2%=$100,000。
如果您和别人共同购买的房产且您只占其中50%,那么您只需缴纳您所占比例的土地价值的附加税,而不是整个房产。
海外人士须在缴纳完土地税后,还需再缴纳土地附加税,这是分开算的哦!
当然也有部分海外人士的房产没有达到土地税的缴纳门槛,无需缴纳土地税(land tax),但还是收到了土地附加税(land tax surcharge)的账单哦!
如果您收到了这封信,不清楚自己的信托书是否符合要求,请尽快联系我们,切勿拖延。VL Tax & Accounting 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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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74 8996
City Office: Suite 203/309 Pitt Street, Sydney, NSW,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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